10月17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
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表示,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工作,是当前工作的重点。自然资源部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关于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要求,在住宅用地供应上,一手抓控新增,一手抓盘存量。
在控新增方面,指导各地合理控制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对于去化周期过长的城市暂停供应商品住宅用地;对于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实行“盘活多少、供应多少”。在盘存量方面,10月12日,财政部宣布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这项政策主要是为地方政府以收回收购的方式盘活存量土地提供资金支持。
对于收回来的土地,再次组织供应用于房地产的,我们将严格把控。市场确有需求的,才可以优化条件、精准投放,但必须控制在收回收购总量的一定比例之内。
刘国洪认为,通过收回收购土地盘活存量,能够起到三方面的作用:一是减少市场存量土地规模,更好发挥土地储备“蓄水池”和投放调节的功能,稳定市场预期。二是增加资金流动性,有利于房企集中资金用于保交房。三是收储后形成“净地”“优地”,既有利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改善环境,满足居住需要,也可以腾出空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有效投资。
在盘活存量土地政策措施中,除了支持地方政府收回收购闲置存量土地以外,还有两条路径。一是鼓励企业优化开发。对于企业有意愿、市场有需求的,允许分期办证、延期支付出让价款、合理免除企业违约责任等,来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是促进市场流通转让。对于企业无力开发的,指导各地通过搭建交易平台、支持预告登记和“带押过户”转让、助推司法处置和合作开发等,激发市场活力。